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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青:推进环保合作 共创国际合作良好环境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3205次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中国-东盟合作的前沿阵地和我国首个重要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如何树立经济繁荣与生态良好相和谐的“绿色形象”,以增强其在国际区域合作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记者为此专访了广西社会科学院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研究岗位副研究员黄小青。她表示,北部湾经济区应在强化本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顺应国际社会海洋保护跨国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加强与越南等东盟国家的环保合作,使相关项目成为《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及《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同时争取相关国际组织的支持,树立起北部湾经济区环境友好的发展形象,以环保合作带动经济合作,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形象促进招商引资,推进经济发展。

  顺应国际海洋环保发展趋势

  黄小青认为,首先,北部湾积极开展环保合作,顺应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等国际组织近期联合指出:全球环境变暖和人口增长叠加将使海洋环境面临更严峻的挑战。2009年5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东亚六国领导人联合提出了海洋保护的“珊瑚三角洲行动”,这一全球覆盖面积最大的跨国海洋保护行动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2011年10月,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创新与绿色发展”主题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博览会自2004年开始举办以来首次将环境保护定为主题,反映了环保合作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双方重点关注的优先领域。北部湾经济区作为我国“睦邻安邻”的前沿阵地,应抓住这个机遇,顺应全球海洋保护的潮流,探索跨境跨国的环保合作,结合《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2009-2015)》确定的“环境无害化技术和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环境产品和服务、公众意识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化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全球环境问题”等6个优先合作领域,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推进海洋国际环保合作,共创与东盟合作的良好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北部湾的环保合作已势在必行。由于以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北部湾海域被誉为我国近岸海域“唯一的净海”。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沿岸重化工业的密集布局,北部湾海域的“蓝天碧海”前景也不容乐观。广西在北部湾沿海的重化工业布局已形成雏形,“广东省重工业基地”定位在湛江,海南将工业重心布局在面向北部湾的“西部工业走廊”。同时,越南也在抓紧在北部湾布局重化工业,并在该区域推进的发展规划中,要将北部湾沿海地区发展成为活跃的经济区,发展钢铁、煤炭、火电、造船、机械制造等优势产业。目前,陆源污染、溢油污染、海洋生态系统退化、粗放型海洋渔业破坏海洋生态、外来物种入侵、赤潮、气候变化引起的海平面上升、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海洋垃圾等等环境问题正在“侵扰”着这一片净海。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北部湾海域的跨境污染正在上升为影响中国与越南关系的又一敏感问题。因此,推进北部湾环保合作既是该区域紧迫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符合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建立良好关系的共同意愿,容易达成共识并形成行动方案,能产生较好的国际影响力。

  同时,北部湾应以环保合作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经济合作。随着国际社会愈来愈重视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前景广阔。当前,中国正在大力倡导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东盟国家也提出了建设“绿色东盟”的设想。“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环保产业投资将达到4500亿,而环保装备产业更是受多项政策力挺,“十二五”期间规划年均增长20%。北部湾经济区应充当中国-东盟环保及环保产业合作的“领军”和新高地,以北部湾海洋环境合作为切入点,以目前具有优势的环保产业(农村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为突破口,以面向东盟的环保合作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环保服务,同时重视节能环保产业与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争取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中国-东盟环境教育与环保技术服务中心、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和对东盟出口的基地,进一步拓宽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的经济合作领域。

  共同打造“绿色北部湾”

  黄小青提出,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北部湾的环保合作。

  ——建立北部湾“两国四方”海洋保护区网络。在中国(广西、广东、海南)及越南海域,选取典型、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珍稀和濒危物种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及海洋公园,探讨建立北部湾“两国四方”海洋保护区网络,同时争取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世界保护区委员会、大自然保护协会、全球环境基金、世界自然保护监测中心、联合国环境署等国际组织的支持。

  ——建立区域性北部湾环境交易中心。通过市场化手段对排污总量进行控制,调节北部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激发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主要业务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能源领域中权益交易;环境能源利用权交易;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能源利用权益交易服务;清洁发展机制及生态补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技术转让与投融资、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等。

  ——建立北部湾环境教育与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在环境无害化技术、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等方面开展信息和环保技术培训。实施有效措施,制定行动方案,提升滨海排水区的废水处理能力,减少入海污染物排放。促进区域内废弃物循环利用,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促进环境无害化技术发展与转让,推动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合作。

  ——打造北部湾环保装备制造和对东盟出口的基地。发展壮大北部湾经济区的节能环保企业,积极引进节能环保装备的龙品牌企业,培育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装备、水污染治理装备、固体废物处理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制造业。

  ——建立中越北部湾国际和平公园。在北部湾中越跨境河流北仑河入海口地带,建立中越北部湾国际和平公园,内设自然保护区、休闲旅游区、文化展示区、越战纪念馆、特色产品集市等,并将其作为增强边境安全稳定的有效途径。

  ——推动“绿色信贷”。在北部湾沿海城市推动“绿色信贷”, 通过严格的信贷管理,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增强海洋环境安全。中越两国联合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提高海洋溢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联合合作,确保海上石油、化学品及其他危险品、有害物品的运输安全。

  ——增加森林绿化。共同实施沿海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计划。植树造林,构建滨海绿化带。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探索联合进行环境监测的可能性,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探索进一步合作的机制,就未来可能产生的跨国环境影响进行防范。

  ——传统工业生态化。共同从企业、产业基地(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上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生态旅游胜地。共同把北部湾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度假、疗养、运动、探险猎奇、考察研究为一体的生态旅游胜地。

  ——生态农业和生态食品。共同打造北部湾生态农业和食品基地。在北部湾建立跨国大型的生态农、渔、林、畜牧业生产基地及深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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